《河(湖)长制考核/河(湖)长制系列培训教材》简要回顾总结和探讨了河(湖)长制的历史起源、推广进程以及当前我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本质内涵和制度框架体系,分析和厘清河长制考核与河长制工作督察、河长巡查制度的关系,深入探讨了河长制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考核组织和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有关河长制考核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介绍和分析了部分省市已出台的河长制考核工作制度和办法,并对河长制考核工作提出了相关思考与建议,为河长和河长制工作相关单位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河(湖)长制考核/河(湖)长制系列培训教材》可供各级河长、河长制工作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河长制的研究人员学习和参考。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水流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景观的依托,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加强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河湖管理和保护问题,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推动河湖管理工作。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河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2014年1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与保护制度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3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河湖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2016年12月12日,水利部、原环境保护部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2017年5月19日,水利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需抓紧制定并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和激励、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验收等中央明确要求的工作制度,力求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早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早日建成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2018年1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就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提出意见。
本书广泛吸取了国内外河湖管理考核评价的相关研究成果,回顾总结了河(湖)长制的历史起源以及推广进程,简要探讨了当前我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本质内涵和制度框架体系,分析和厘清河长制考核与河长制工作督察、河长巡查制度的关系,深入探讨河长制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考核组织和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有关河长制考核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介绍和分析了部分省市已出台的河长制考核工作制度和办法,并对河长制考核工作提出了相关思考与建议。
本书的编写,吸收了作者多年来的教学和实际工作经验,参考和吸收了中央和有关部委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借鉴了部分省市已出台的河长制考核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或办法。本书立足于新时期河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切实针对当前我国在河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在该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经验和教训,对河长制考核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旨在为河长和河长制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序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
第三节 本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河(湖)长制起源、定义及特点
第一节 河(湖)长制起源与目的
第二节 河(湖)长制定义、特点
第三节 建立河长制的关键
第三章 河(湖)长制框架体系
第一节 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第二节 河(湖)长制任务体系
第三节 河(湖)长制保障体系
第四节 江苏省升级版河长制
第四章 河长制考核理论和方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第三节 考核内容
第四节 考核指标
第五节 考核方式和组织程序
第六节 考核结果运用
第五章 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与河长巡查制度
第一节 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第二节 河长巡查制度
第三节 河长制工作督察、河长巡查与河长制考核的关系
第六章 菊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推荐性制度框架
第一节 考核问责
第二节 奖励激励制度
第七章 河长制考核案例分析
第一节 江苏省河长制考核
第二节 浙江省河长制考核
第三节 北京市河长制考核
第四节 广东省河长制考核
第五节 山东省河长制考核
第六节 江西省河长制考核
第七节 山西省河长制考核
第八节 湖南省河长制考核
第九节 四川省河长制考核
第八章 关于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考核机制的几点思考
附录
附录1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附录2 北京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附录3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附录4 山东省河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
附录5 山西省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
附录6 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附录7 九江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附录8 湖南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附录9 山东省河长制工作省级督察督办制度
附录10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
附录11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试行)
附录12 四川省河长制工作省级考核问责及激励办法(试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