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介绍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在每章都设了“学习目标”、“本章小结”、“参考案例”、“关键概念”和“思考题”等栏目,使读者能对本教材内容提纲挈领、加强理解。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 经济法实施
第二章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公司财务、会计的法律规定
第六节 公司合并与分立
第七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合同法》分则中的具体合同
第六章 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 反垄断法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
第七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管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第四节 票据法
第五节 证券法
第八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流转税法
第三节 所得税法
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商标法
第三节 专利法
第十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法律制度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经济法学》:
(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清理其财产及债权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了结公司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我国《公司法》将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在非破产清算中,清算组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转为破产清算。
1.成立清算组
我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清算工作程序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白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白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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