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崇武:理学博士,副教授,四川理工学院化工学院制药工程系教师。 承担的教学课程为制药工程药学相关课程药理学、药品GMP、药品GSP、医药市场营销、医药商品学等。研究方向为药物缓控制释放、药物安全性研究、医药用高分子材料等。
《医药商品学》:
一、医药商品的流通
(一)物流和商流的概念
1.物流的概念
在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贮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医药商品通过物流,完成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流通过程,实现医药商品使用价值的转移。
2.商流的概念
商流是指物品在流通中发生的买卖关系所引起的所有权转移的关系。商流包括批发、零售、网上购物等交易活动,体现的是买与卖的关系。以电动车为例介绍商流的概念。电动车在厂销售之前,所有权是生产厂家的,批发给销售商后,所有权转移到销售商手中,当销售商把电动车批发给零售商店后,所有权又转移到商店,而商店把电动车卖给消费者后,所有权则属于消费者。这种买卖交易的过程,使得电动车的所有权发生了几次转移,我们把这几次电动车所有权的转移过程称为商流。
(二)物流和商流的流动形式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流通并非简单地一次进行。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往往要经过很多次,而商品实体的运动也不一定一步到位,并且商品实体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不一定同步进行。物流和商流有时结合起来,有时又分离开来,它们右着不同的流动形式。由于商品的流通状况不同,物流和商流的流动形式也不相同,一般有以下两种流动形式:
1.物流和商流的结合形式
物流和商流的结合形式表现为商品实体和商品所有权的运动与转移所经过的流转环节相同,相继转移,同步进行。如:自产自销、以货易货、钱货两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
2.物流与商流的分离形式
物流和商流的分离形式表现为商品所有权与商品实体的运动转移不同步,或时间上、或环节上、或物质上分离开来。物流与商流的分离,有的属于不正常情况,应尽量避免,而有的可以促进商品的流通,提高经济效益,如表现在时间上分离的预购和赊销。
(三)物流和商流的关系
1.物流和商流之间的联系
商流与物流统一。一般来说商流是物流的前提,没有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即买卖活动的发生,那么实物的空间位移则无从谈起。物流是商流的保证。如果物流条件不具备或实物运动过程受阻,商品不能到达购买者手中,那么商流则失去了保证。因此:
(1)它们都属于流通领域,是商品流通的两种不同形式,在功能上互相补充。通常是先发生商流后发生物流,在商流完成以后再进行物流。
(2)它们都是从供应者向需求者的运动,有相同的起点、流向和终点。
2.物流和商流之间的区别
(1)物流和商流之间流动的实体不同。物流是物资的实体流动,商流是物资的社会实体的流动。
(2)物流和商流之间流动的功能不同。物流创造物资的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形质效用,而商流创造物资的所有权效用。
(3)物流和商流发生的先后和路径互不相同。在特殊情况下,没有物流的商流和没有商流的物流都是可能存在的。
总之,先有商流然后才有物流。商流是物流的上游,没有上游就没有下游,所以要靠商流带动物流。但是如果没有物流,商流也无从实现,商流越兴旺,则物流愈发达,反之如果物流服务滞后也会影响商流的发展。因此,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四)物流的合理化
物流系统合理化是指物流过程中各系统、各要素之间的优化组合、协调运行,能适应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准则。即在一定的条件下,物流的运行速度最快,劳动耗费最省,流量最多,流质最好,服务最优,效力和效果最佳,对各因素的组合带有规范性、综合性的合理标志。物流合理化的目的在于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需要,充分发挥各项功能的效用,提高物流效益。物流系统合理化是通过建立物流合理化模型来组织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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