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精炼之笔描述美国,而以拳拳之心着意于中国。 本书的作者伍廷芳.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著名人物。大清国末年,刚刚打开国门,伍廷芳奉命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等国。在美国时间最久。在西方当中,又属美国为大。如书中前言开篇名义。“世界诸国,中国人最感兴趣的,是美国。”伍廷芳驻美八年。不辱使命;同时,他也细心观察这个在历史文化上十分年轻。以共和制度创立来看又相对老道的新奇国度。大到总统选举、教育理念、经商方式,小至衣装时尚、举止言谈、请客吃饭等。无不进入他的视野、经过他周全理性的分析,时而又同华夏文化作两相比较。其笔调或庄重,或诙谐,或直率,或委婉。读来如聆听一位智者的感悟,给人启迪。 在东西方文化碰撞的风口浪尖上,在新旧政治交替的历史时期,伍廷芳表现得相当从容。从东方到西方,又从西方到东方,他有着宽容的心态和沉稳的个性;亦具备更完整的知识结构和更好的机遇一一无论是作为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作为知识分子,伍廷芳在历史上都独具一格;以清末中国在国际外交中的弱势地位,伍廷芳的个人信念、职业操守、相对先进的政治和法制观念,都更加彰显了他出色的个人作用,他对国家尊严和华侨地位的维护,也让世人记住:“弱国无外交.但有外交家”。
“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时,压倒了西洋人的气焰,居然能使一个弱国代表受到许多外人的敬重。” ——胡适 回顾百多年前,中华帝国面临着一场况所未有的大变局,几千年来从未触动过的人的观念、社会体制、经济方式、文化习俗,无不受到巨大的冲击;而闯到门前,带来这场大变局的,正是西方。从此,整个20世纪,中国的历史发展虽然可从不同角度分析,得出不同的认识,但其中总有一条主线贯穿着,那就是面对西方,如何应变。自千年长梦给西人打破,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国人,几经大起大落;曾追随过西方,曾遭受西方列强的欺凌,曾向西方去学习,也曾拒西方势,又看不到西方的弊端。急切之中,总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站在今天,回首上个世纪之交,也许很难体会到那时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面对国门前闯来的庞然大物,而感到的切肤之痛,他们有的因国人的麻木而深感绝望、心灰意冷;他们有的激愤痛心、誓守祖宗之法,结果甚为悲壮;但其中不家人,在历史大变局中,看得清楚他们深知自己身边有哪些文化传统要保留,痛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紧迫,争的就是东方的自强,东方的自尊。 这本书于1914年出版,深受欢迎,至少又增印3次。读其前言,就能了解伍廷芳写作此书的起因,以及他的写作思路。因时光流逝,书中些许细节,于今已不大相关,但正好作历史的见证。而其中更多的感触、见解、比较,今天读来,仍裨益颇深。 ——译者
第二章 美国的繁荣
美国这个共和国繁荣昌盛的主要原因是其自然资源。它拥有煤、石油、银、黄金、铜和所有其他矿藏。确实,大自然赐予了人所需要的几乎一切。土壤肥沃,长小麦,也长各种水果。但是,自然条件固然良好,若无人的勤劳发奋和技巧娴熟,也不会发挥优势。非洲和亚洲不少国家拥有同样的优势,却没能建成同样的繁荣。这使我想到了美国繁荣增长的另一个原因。移民到美国的人,并非富人。他们是为了生计而来,不辞劳苦,为的是改善境遇。他们愿从事任何体力活计或脑力劳动,来达到目的。他们吃苦耐劳,身强体壮,能承受重负。他们的子女也继承了这些好品质,所以,美国人同欧洲和其他地方的大多数人相比,更肯吃苦,更能发奋。
美国成功的再一个原因是,每个公民都享有很多的自由。人人都把自己,把他人看作是平起平坐。胸有大志的年轻人,非达到专业或行业的顶峰才甘休。有成千上万曾很贫穷的美国人,成为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其中许多人没念过大学,而是自学成才。有些成了文人,有些做了学者。大学教育并不一定使人成才,只是给人以学习的机会。人们说,有些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实际上相当无知,不及自学成才者。这并非是贬低大学教育。在大学课堂受过训练,无疑前程更看好,成功的机遇更多。但是,有人不具备这种优越条件,也为国家的强盛作出了贡献,也应尊为杰出人士。
美国人大都喜欢到海外旅游,这是个好习性。人若不离家出行,便无多少见识。读书可使人长知识,但出门旅行更使人长见识。这方面,中国人天生有缺憾。中国有句老话:“纵马远途,均为危行。”所以,直到近来,中国人还一直不喜出行。终生固守故乡者,大都心胸狭窄,故步自封,而且自私。美国人则鲜少这些顽疾。出国旅行的,不仅有富豪和富足人家,工匠和工人也常留点积蓄,越洋出国。几年前,一位参议员在华盛顿告诉我,每至夏季,他都远渡大西洋,到欧洲盘桓几月。下一次,是他第二十八次出门远行。不过,我发现,他从来未到过欧洲以外的地方。于是,我向他进言,下次旅行,不妨去看看日本、中国或远东其他地方,肯定会发现这些地方既有趣味,又增长见识。
我到过欧洲和南美许多国家,无论到哪里,无论下榻哪间饭店,总能遇见美国人。我还多次邂逅在华盛顿或纽约结识的朋友,或认识的熟人。美国人不仅男的出国旅行,女的也不少。我在华盛顿、在纽约、在费城结识的女士,曾有几次到北京来访。这是美国人的一大长处。花上几百元去旅行,增长见识,接触其他国家的人,扩大视野,这不比买华服、珠宝、饰件或其他奢侈品更明智、更有收获?
在美国这样幅员广大的国家,相当一部分土地实际上尚未开垦,或开垦不足,因此需要勤勉的人手。然而,不良人员几乎毫无节制地涌入,又只会于美国有害。在国际贸易盛行的当今,不应限制人们在国家间的进出往来,但是,如在本国犯有前科,或是愚昧无知、一字不识的人,到任何地方都不受欢迎,美国也应该禁止其进入。人人皆知,外国人一俟成为公民,便参与美国的市镇和联邦事务。这些人如果确是为定居国尽力,则不会有人持异议,但尽人皆知,其中许多人毫无此念。所以问题是,是否应该采取措施,限制其自由。另一方面,很多农场缺少人手,所以不论来自哪里,来自何方,只要勤劳、肯干、有耐心,就应允许其入境,作为劳工。他们将给美国带来好处。惧怕廉价劳工的想法,毫无根据。因为,可以制订规章条例,控制外来劳工。他们一到,就可以征召他们到最需要人手的地方。诚实肯干的劳工,不为别的,只为是亚洲人,便给排挤在外,而白人却毫无区别地一律允许入境;只要这种情况不改变,恐怕美国的繁荣就难以持久。因为农业是稳定和财富的基石,而在目前,财富正是美国的强大所在。在美国,成千上万人拥有以七位数或八位数计算的财富。这些财富大都用于建筑铁路,发展制造业或其他有益的产业。美国成为大国,是靠其有益的工程,而非靠其陆海两军。1881年,美国陆军官兵仅26
622人,海军只有24艘铁甲舰、2艘鱼雷艇、25艘拖轮,至1910年,陆军平时兵力已达96
628名官兵,海军号称拥有33艘战舰、120艘不同型号的装甲巡洋舰。
近几年,许多国家一味扩充军队,大力建造无畏战舰和超级无畏战舰,而且越多越好。政界不少人物都染上了这股无畏战舰建造热。他们的主张的依据似乎是:国家安危,取决于战舰的多寡。连平和稳重者,也给这股风吹得晕头转向,对此表示支持。可是人们忘记了,以往二三十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国家现在可受各种手段的攻击,而无畏战舰根本望尘莫及。建造这种吓人怪物花费的大量资金,如用在颇有价值的用途上,会产生更大成效,更能保持国家根基的代代相传。
陆军人多,海军舰多,可称强国,但其他方面若是乏善可陈,必成不了大国。依鄙人所见,国家所以伟大,在之施政平和、公正、仁义;在之有大量善良人士能在政府事务中力陈己见。一个民族,这样的好人越多,就越伟大。美国因有大量善良的人士而闻名。这些人乐捐自己的时间和钱财,为国际和平而奔走。安德鲁·卡内基先生的价值等同于上百艘无畏战舰。卡内基先生及其同仁是保障美国利益和福祉的主要因素。美国本土同欧洲和其他国家之间有大洋相隔,所以,对手很难,甚至不可能攻陷其任何一块领土。但是,又有谁想攻击美国?美国少有敌人。一国入侵他国,总有其原因;美国同所有大国均保持友好关系,所以没有理由担忧外国入侵。即使有外强入侵登陆,占据了部分领土,他能守住占有的那片领土?而且这本身便是最无可能的假设。历史表明,倘若人民不予首肯,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被人永久征服。让美国人接受外国政府的统治,这绝无可能。
人们希望,美国不会步其他国家的后尘,过度增加军备,而是走在世界和平运动的前列,向世界显示,一个大国无需武力便可存在,便能保持其大国地位。我知道,普遍裁军不为政界人物所好,有权有势者斥其为“鬼把戏”,把仲裁贬低为“唬孩子”,不过,一项可行的善举被冠以臭名,这并非首次。取消奴隶制曾一度给说成是痴人做梦,而如今,所有人都相信了。20世纪是否会见证我们文明的崩溃?
世界上的军备为何不停地扩充?依我之见,原因有二:。一是相互猜疑。一个国家建造无畏战舰,另一个国家出于恐惧和疑心也跟进。二是一些国家喜好追随其他国家,来保持海上强国的地位。然而,美国不必怀有疑心,或染上这种喜好,而是应独立行事,才不失为一个强国,一个大国。如若美国做出表率,其他国家必然跟随,世界和平便有了保障。美国亦将赢得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的认可、尊重和感激。
第三章 美国政府
早在4500年前,中国的哲学家就阐释了民主的原则。各朝皇帝和政治家也时常在施政中运用这些原则。但是,民主原则只是通过西方政治家的智慧,才尽显其长;在美国,则得到充分运用。中国现已成为共和国,而且不仅有名,更具其实,中国的政治家和政界人物探讨《美国宪法》,研究其运作,不失为上策。要近距离研究,就要访问美利坚合众国首都华盛顿。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在此办公。总统有内阁的合作,配有大量助手,经管联邦政府的事务。总统可能是个新手,不熟悉外交,行政经验少,但大部足智多谋,掌握着总统一职的方方面面。所有重要事项都要由总统定夺,所以,日常工作要付出全部精力。总统的另一个职能是接见国会议员和前来洽谈公务的其他人员。这又占去其很多时司。事实上,人们都期望总统能做到“外柔内刚”,大致上,他也正是如此。
国会设在华盛顿,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位于国会山。国会通过法案,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在全国实行。民主的根本原则是主权在民。但是,因为人民自己无法治理国家,必须授权也人作为代理。所以,选出总统从事施政,选出立法议员制订法律。这些人在任期间,权力不可剥夺。选民绝对受其行动约束。国会无论通过哪些法律,人们都得严格遵守;就是说,人民公仆,成了人民的主人。然而,不必担心这些客串的主人会背弃人民的信任。任何渎职行为,任何无视选民意愿的行为,都很可能使其无法连选连任。
《宪法》规定,参议员和众议员必须是所选州的居民。这项规定真好,保证了人民的代表了解地方情况,知道如何保障自己州里的利益和福利。另一方面,因为每个州,不论大小,都只有权选举两名参议员,按州人口比例选举有限的众议员,所以,很不幸,常有经验丰富、有名望、有能力的人士没有机会为国效劳。在英国,以及在一些其他地方,选民可选择任何城市、任何区、任何县的居民做其国会代表,只是偶尔有国会议员居住在其所代表的地区。是否可建议美国采用相似的制度?但不修改《宪法》,这就无法做到。而修改《宪法》,则谈何容易。但是,每个国家,每个人,都应从善如流,改变旧风俗,适应新环境,所以我做此进言。
把总统任期定为四年,是个好主意,无疑是防止不受欢迎、政绩不良的总统掌权时间过长。不过,明智的人们渐渐领悟出,这在理论上虽然很好,但实际上却很不方便。新总统不论多有才干,都要历经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全盘了解这一崇高职位上的所有细节,其中除不可避免的社交职能外,还有每日接见造访者,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职责。待其熟悉所有这些事宜,日常运作能顺利进行时,任职已过一半。按照常情,如果冀望连任,又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竞选。显然,对任何总统而言,四年的时间都过短,对其本人,对赋予其重大职责的国家,都不公允。总统选举是国家必不可少的,但次数越少,越有利于国家。我相信,选举期间曾身在美国、目睹政治机器复杂运转及其所有严重后果的人,都会同意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