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共十一章,分别为公司法概述、公司设立、公司成员和公司机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司收购、公司的财务计制度、公司组织的变更、公司的解散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此种体例安排,主要是基于公司法的制度架构和理论体系两方面的考虑。《公司法》注重阐释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理论与实践并重,对改革中的公司法问题进行了探索。
我从20世纪80年代读研究生时即开始对公司法感兴趣。当时我国尚无现代意义的公司制度,且公司法的学科定位也不是很清晰,例如很多学校包括我所在的大学是将其作为经济法的内容来处理的。但即使是书本上的公司法,精致的架构和体系依然让人深感其理论魅力。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公司制度从无到有,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公司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愈来愈受到学人和社会的关注。作为学者,自己的学术进程也有幸见证了这一多采、辉煌的历程。在我个人看来,我国的公司制度虽然在形式上采大陆法系模式,但在内容上,则更多地受到英美法系、特别是美国法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和2013年的两次修法,不仅使我国公司制度更加贴近和适应实践、改革的需要,而且与当代公司法的演进轨迹和走向也更加吻合。作为教师,这些年自己的主要工作是教学。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教授必须给学生、包括本科生上课。所以,每一年自己都要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讲授公司法。除教学研究外,自己也有机会从事一些公司法实务,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从实践中发现理论问题。本书呈现的内容,实际上主要为这些年自己从事公司法教学、研究和实务的心得。感谢出版社提供机会能将自己的所思、所悟、所言出版发行。虽然写作要求是想清楚、讲清楚再写,尽量不说多余的话,但本书所载内容不一定均有价值或正确,期待读者批评指正其不足。
作者
2014.1
石慧荣,男,1957年生,当过知青和工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87年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2年4月——1993年8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做访问学者,2005年5月——2005年12月在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商法、公司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代表性著作有《商法要义与探微》等。
第一章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性质和原则
第二节 公司的地位
第三节 公司的类型
第四节 公司的能力
第五节 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六节 公司人格否定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一节 公司设立的方式、原则和要件
第二节 发起人与发起人协议
第三节 公司章程
第四节 公司资本
第五节 公司名称
第六节 设立登记
第三章 公司成员与公司机关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公司机关
第三节 公司负责人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节 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股票的发行和转让
第四节 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节 挂牌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公司债券
第一节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转让
第四节 可转债与减记债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第七章 上市公司收购
第一节 概念、分类和原则
第二节 要约收购
第三节 协议收购
第四节 间接收购
第五节 权益披露与持续监管
第八章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会计账簿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节 财务分配
第五节 监督制度
第九章 公司组织的变更
第一节 公司合并
第二节 公司分立
第三节 公司的变更
第四节 公司营业的转让与租赁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
第一节 公司解散概述
第二节 司法解散
第三节 公司解散的程序——清算
第四节 破产清算
第五节 清算责任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节 外国公司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和清算
第五节 外国企业代表机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