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程序旨在避免通常民事程序的滞后性或期间漫长而造成的不利,故其应当特别简短与迅捷,例如省略言词辩论和省略完全的举证。然而,向债权人提供临时保护的同时,亦不应牺牲被申请人的正当利益。为此,法官不仅应当在发布临时命令时进行利益衡量,而且立法者还应当在担保设定、上诉手段以及损害赔偿方面加强对被申请人的保护。在此方面,德国、英国、法国和荷兰积累了丰富的判例与学说。
本书是对我的博士论文 Cui Zhou, Einstweiliger Rechtsschutz in China und im europischen Justizraum (Deutschland, Grobritannien, Frankreich und die Niederlande), Nomos Verlag, 2008.的更新与完善。之所以选择德国、英国、法国与荷兰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临时程序代表三种典型模式。德国关于临时程序的深入的理论探讨为比较法研究提供了坚实基础,英国关于临时救济体系的建构具有独特的对照意义,而法国的紧急审理程序和荷兰的短程序作为重要的程序分流机制在比较法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与博士论文相比,本书略去了国际法与欧盟法中关于临时救济的内容,并对德国和英国部分进行了重写。重要的变化有: 增加了对2009年起生效的《德国家事程序与非讼事务法》中有关假命令的探讨,梳理了英国近十年来的判例发展,依照2008年和2012年生效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和《法国民事执行法典》对法国法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及借助最新的文献资料对荷兰法进行了补充。本书反映了各国至2014年7月1日的法律状况。为了方便读者查阅,参考文献置于各章之前,书后附有各国法律的中外文对照。本书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诚挚感谢曹志勋博士(北京/雷根斯堡)、陈辽敏主任(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在资料收集方面提供的帮助。诚挚感谢汪小璐、马林冰同学对书稿的细心校对。诚挚感谢编辑傅向宇女士的严谨与耐心。
特别感谢ZXJ。
周翠
2014年7月,杭州
周翠,同济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德国图宾根大学LL.M.,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绪论
一、 临时救济概览
(一) 临时救济的概念界定
(二) 各国法律状况之比较
二、 本书研究目的
第一章德国
一、 临时权利保护的体系
(一) 概念界定与意见争鸣
(二) 历史沿革与措施分类
(三) 功能承担与实践状况
(四) 诉讼标的与既判力
二、 对物假扣押的前提要件与程序设计
(一) 前提要件
(二) 程序设计
(三) 作成裁判与诉讼救济
(四) 假扣押执行
三、 对人假扣押的前提要件与执行措施
四、 假处分的前提要件与程序建构
(一) 确保性假处分的前提要件与具体措施
(二) 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前提要件
(三) 确保性和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申请与命令内容
(四) 履行性假处分的前提要件与具体适用
(五) 假处分的审理与执行
五、 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 概述
(二) 前提要件与损害后果
(三) 与其他民事责任的关系
六、 家事与非讼程序中的临时权利保护
(一) 历史发展与规范现状
(二) 程序设计
(三) 假命令的前提要件
第二章英格兰与威尔士
一、 临时救济体系
二、 临时禁制令
(一) 临时禁制令的起源与性质
(二) 临时禁制令的程序设计与前提要件
(三) 冻结令与全球冻结令
(四) 搜查令
三、 中间支付令
(一) 前提要件
(二) 发布程序
第三章法国
一、 概述
二、 紧急程序
(一) 紧急审理程序
(二) 紧急单方程序
三、 保全措施
(一) 前提条件
(二) 保全扣押
(三) 司法担保
第四章荷兰
一、 概述
二、 紧急短程序
(一) 紧急短程序: 类本案程序
(二) 前提要件
(三) 程序设计
(四) 裁判的内容与效力
三、 保全扣押
第五章中国临时救济的体系与完善
一、 法律基础与实践状况
(一) 历史发展与法律现状
(二) 现有分类与问题焦点
二、 功能承担与措施分类
三、 前提要件与具体措施
(一) 前提要件之完善
(二) 具体措施与完善建议
四、 程序模式与具体选择
(一) 程序模式: 以法国或荷兰为导向
(二) 完善程序设计
(三) 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 结论
附录法典翻译
1. 《德国民事诉讼法典(ZPO)》节译
2. 《德国家事程序与非讼事务法(FamFG)》节译
3. 《德国暴力保护法(GewSchG)》
4.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CPR)》节译
5. 《法国民事诉讼法典(CPC)》节译
6. 《法国强制执行法典(CPCE)》节译
7. 《荷兰民事诉讼法典(WvBRv)》节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