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文库:特殊儿童康复概论》共设九章,第一至三章为总论部分,第四至九章为分论部分。其中,第一章为引论,主要论及特殊儿童康复的概念、理论和体系建构;第二章为特殊儿童康复服务实践,主要探讨了特殊儿童康复的理念变迁、权利保障、需求满足,剖析了专业化的康复实践服务;第三章为特殊儿童康复服务技术,分别介绍了特殊儿童康复服务的四大治疗技术——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与语言治疗以及心理治疗技术;第四至九章则分章论述了听觉、视觉、智力、脑性瘫痪、自闭症谱系、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各类障碍儿童的功能评估与功能康复。
《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文库:特殊儿童康复概论》非常适于高校特殊教育、儿童康复、康复治疗等专业教学之用,以及从事儿童教育和康复的专业人员日常学习、继续教育之用,也可供关注特殊儿童成长的研究者、实践者、特殊儿童家长等参考。
总序一
总序二
总序三
前言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儿童康复的概念解析
第二节 儿童康复的理论探讨
第三节 建构特殊儿童康复的科学体系
第二章 特殊儿童的康复服务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中的儿童康复
第二节 专业化的康复实践服务
第三章 专业服务的技术支持
第一节 物理治疗
第二节 作业治疗
第三节 言语与语言治疗
第四节 心理治疗
第四章 听觉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听觉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听觉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听觉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第五章 视觉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视觉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视觉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视觉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第六章 智力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智力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智力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第七章 脑性瘫痪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脑性瘫痪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脑性瘫痪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脑性瘫痪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第八章 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第九章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康复
第一节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康复概述
第二节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功能评估
第三节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功能康复
主要参考文献
《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文库:特殊儿童康复概论》:
通常特殊儿童的康复服务是纳入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而对于婴幼儿和学龄前幼儿的IEP是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对于残障儿童而言,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服务传递,必须满足每一个儿童独特的需求。通过专业治疗师的协助,不但能减少儿童在学校(幼儿园)学习的困难,也让他们能获得充分的学习机会。因此,治疗师服务的重点是协助教师解决影响儿童康复的相关问题。治疗师需要同时考虑儿童的学习与发展需求、学校的环境以及教师教学的实际情境来进行评估,并且提供建议。
但在发展与执行IEP和IFSP方面,其挑战在于——提供适切和有意义的评估,执行计划应立足于如何促进父母与专家的合作关系,确保父母有意义的角色,依据每个家庭的文化、语言背景和优势设计个别化计划,并运用专业的团队工作来发展与提供服务。治疗师合作的对象是教育人员、家长或其他专业人员,应该主要采取间接治疗与咨询服务方式,协助学校教师和家长将训练活动与策略纳入教学及居家生活。
(2)融合教育模式下的康复。
融合教育模式源自于自然情境及最少限制环境的理念,也可以说是其最高理想的实践。大部分的融合教育模式是在普通学校(幼儿园)的普通班中进行。但要落实融合教育的理念,应满足如下条件:教育必须建立在平等的观念上;学校必须具有融合理念的领导形态;教职员应扮演具有弹性的专业角色;设置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儿童所需的服务;鼓励儿童家长的参与;学校能够以合作的方式运作。融合教育不应仅止于将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还应包括如何支持其活动的参与和学习,以及与环境中人、事、物的互动。此时,WSR系统方法论应大有用武之地。
对于较少或完全没有特殊教育训练背景的普通班教师或幼儿教师,在面对特殊儿童复杂而多元的需求时,非常需要特教、康复专业资源与支持来协助其面对融合教育的挑战。因此,应逐渐重视提供普通班教师或幼儿教师的特殊教育等专业服务支持。而专业人员的巡回辅导服务是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幼儿园)最主要的支持系统。巡回辅导服务乃是专业人员采取分时段的方式进入普通班(幼儿园),通常每周一次,提供专业辅导,以协助幼儿教师教导特殊儿童。巡回辅导不宜过分采取直接服务的形式。许多研究证实,普通学校(幼儿园)的自然生活情境,每天为特殊儿童提供了多元又理想的互动与学习机会:在如厕、洗手、饮食和午睡等作息常规中,提升儿童的功能性、适应性和生活自理等重要相关技能;在活动和游戏中,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使用相同的教材教具,完全投入且有意义地一起参与其中;在不同情境布置的角落活动中,特殊儿童学习统整各项与情境相关的技能。在自然情境下的教学成效,确实比一对一直接教学的效果要来得更好,儿童类化的情形也更加理想。所以,对儿童最有意义的学习时间,并不是巡回辅导人员来到教室的时候,而是介于巡回辅导之间的随时随地。
因此,巡回辅导人员既可以针对特殊儿童提供直接服务,也可以针对特殊儿童的主要照顾者提供咨询服务。在咨询服务的形式上,巡回辅导人员虽然也会服务特殊儿童,与特殊儿童互动,但其主要的职责则是系统化地支持教师或主要照顾者,使其能在日常情境中引导特殊儿童的学习与发展。这样的服务形式需要巡回辅导人员与教师共同合作计划及执行,并拟订目标及设计让个别化目标融人例行活动的策略。因此,即便在巡回辅导教师没有来访的时间段,也能进行以IEP目标为基础的教学。
2.民政与残联系统的康复服务
(1)以机构为主要康复场所。
对特殊儿童实施康复服务的机构少数隶属于残联系统,多半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相当高的比例是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或是购买服务。所接受的个案则无年龄限制,通常以0~6岁为多,由家长自行选择,残联补贴康复费用。机构一般配备的专业人员有幼儿教师、特教教师、保育员、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师生比则依据儿童残障类别及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对重度残障儿童的康复服务,师生比约为1:1或1:2,中度障碍儿童约为1:3或1:4,而轻度障碍儿童则约为1:8。机构提供一对一的康复训练方式,或小团体式的规律性活动,以赢得社交互动的机会。这些治疗活动或课程大部分是以康复治疗及发展性课程为主,时间安排因个案需求及家庭考虑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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