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学》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有关内容,立足于中国现行的环境资源保护的实际,密切关注中国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及其实践,以中国环境资源法领域的最新立法为依据,分六章全面、系统地阐述和介绍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力求内容的科学性、系统的完整性和逻辑的完整性,尽量做到观点明确、内容丰富和简明扼要。
第一章阐述了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包括: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法治;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环境资源法的历史发展;环境资源法的地位和体系;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功能;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权利;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环境资源争议的解决。第二章介绍了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具体包括:环境资源规划制度;环境资源监测制度;环境资源标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资源许可制度;环境资源税费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综合利用制度;动植物检疫制度以及环境资源其他制度。第三章阐述了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四章阐述了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包括:水法和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资源法;渔业法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第五章论述了环境资源法律责任。具体包括:环境资源法律责任一般原理;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环境资源民事责任;环境资源刑事责任以及环境资源法律责任的诉讼实现机制。第六章介绍了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具体包括:国际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以及国际环境法律责任及其争端解决机制。
全书所使用的资料新颖,内容上反映了环境资源法的最新发展,并对每章的重点问题作了提示和分析,是一本既有理论性又有实用性的法学教材。本教材适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同时也适合公务员、法律专业人员等在职人员使用。
我国是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能源资源人均拥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水资源人均只有2151立方米,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l/4,石油、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煤炭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6%(2005年数据)。我国能源资源储量不高,而且资源利用效率低。2006年,我国GDP占世界GDP总量的5.5%,但是消耗的能源占全世界的15%,消耗的钢材占全世界的30%,消耗的水泥占全世界的54%。多年来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使我国能源资源日益短缺,越来越依赖进口,致使主要矿产品对外依存度从1990年的5%提高到现在的50%左右。
我国环境压力巨大,生态环境恶化。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在上升。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2006年比2001年上升了33.2%;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在增加,已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4%,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排放国。在生态方面,情况也不容乐观。2005年初,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环境可持续指数”评价,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排序中,中国位居第133位;2006年我国七大水系的408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只有46%的断面满足国家地表水III类标准,其余均为IV类及以上。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报告还把以建设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作为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对“绿色”发展路线——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强调,将有利于着力解决中国发展新阶段面临的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工作目标是:2010年前,资源枯竭城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大多数资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人可……
颜运秋,男,1968年9月出生,湖南攸县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公益诉讼网学术委员会特聘专家。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公益诉讼。先后主持国家与湖南省课题研究3项,发表论文100余篇,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全文复印转载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公益诉讼理念研究》、《社会经济法与公益经济诉讼》、《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等4部。
第一章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法治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环境资源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五节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功能
第六节 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
第七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
第八节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权利
第九节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第三节 环境资源监测制度
第四节 环境资源标准制度
第五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六节 “三同时”制度
第七节 环境资源许可制度
第八节 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第九节 清洁生产制度
第十节 综合利用制度
第十一节 动植物检疫制度
第十二节 环境资源其他制度
第三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第五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节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七节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八节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水法和水土保持法
第三节 土地管理法
第四节 矿产资源法
第五节 森林法
第六节 草原法
第七节 海洋资源法
第八节 渔业法
第九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第五章 环境资源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律责任一般原理
第二节 环境资源行政责任
第三节 环境资源民事责任
第四节 环境资源刑事责任
第五节 环境资源法律责任的诉讼实现机制
第六章 国际环境资源法
第一节 国际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节 国际环境法律责任及其争端解决机制-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